纷纭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物业合同纠纷能否反诉?

物业合同纠纷能否反诉?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物业合同纠纷能反诉,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符合反诉的条件的话,他们是可以提出反诉的。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2、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3、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4、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吞并本诉,使本诉失去作用,这样会使原告的起诉失去实际意义。如果两种事实没有牵联,如原告起诉,请求确认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又要求原告,必须偿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系,被告提出还债问题不是反诉,如有必要,应另案起诉。被告提出反诉后,原告提起的诉讼为本诉。反诉和本诉同时存在,可合并审理,但应分别审查、判处。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被告的权利,又承担原、被告的义务。除了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外,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有权提起反诉。一、反诉与反驳的详细区别是什么反诉不同于反驳。反驳,是被告对原告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辩驳。包括提供相反的证据;部分或全部推翻原告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提出新的法律根据,反驳原告起诉援引法律的错误,以此论证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或全部不能成立。反驳是被告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也是被告在诉讼中经常采用的防御手段。反驳的目的虽然也在于使原告的诉讼目的无法实现,但它并非向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反驳是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而反诉则是被告通过发动进攻来进行防御。区分反诉还是反驳,关键在于被告是否向原告提出了的诉讼请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起诉拖欠物业费,当事人要反诉的,应当递交反诉状。当事人收到物业费民事起诉状副本后,想对物业提起反诉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人民递交民事反诉状,当事人应当在反诉状中写明反诉请求,以及反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且向人民提供相应的证据,存在证人作证的,还必须向人民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第3种观点: 在物业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物业纠纷中,当事人反诉要符合相关条件:1、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2、反诉不属于其他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3、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4、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5、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一、物业管理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有:1、物业公司可以先和业主进行协商,关于纠纷解决协商出处理方式;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3、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起诉,也可以直接向起诉;4、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直接申请仲裁。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诉讼中的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具有性。综上所述,诉讼是解决物业纠纷的有效手段,在审理物业纠纷案件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符合条件可以反诉。提出反诉的时间应当在立案到答辩结束,反诉的诉讼请求应当和原物业纠纷诉讼有关系,反诉的对象应当是原告。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