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流动团员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流动团支部就是将不容易集中的流动团员,在一个规定的活动日与确定的一名共青团联络员保持定期联系的部门或单位,目的是为了加强团员间的凝聚力等。共青团是一个培养青年的教育性组织,因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团支部的首要任务。团支部要从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出发,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教育,理想教育,主义道德教育,传统教育,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建功立业。法律依据:《中国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团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不断推进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创新。团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团小组会形式召开。专职、挂职团干部应当编入一个团的支部,并参加所在团支部或者团小组组织生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包括三部分:1、团员证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并盖章;2、如有需要,填写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盖章;3、智慧团建系统中发起并完成转接。法律依据:《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和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三条 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井加盖公章。第十四条 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