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人代表离职了,不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具有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但是法人有虚假出资行为的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过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责任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3种观点: 需要看是哪种性质的公司。拥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拥有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的人,由公司资产偿还,除了在有法律上的几种特殊情况下,股东不用偿还更不会牵扯到配偶一方。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非合伙人的配偶需要看,一方是否经对方同意,借款一方所从事的经营收入是否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标准来考虑该债务的偿付,另一方应否承担连带责任。个体工商,农村承包经营配偶一方需要偿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1种观点: 需要看是哪种性质的公司。拥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拥有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的人,由公司资产偿还,除了在有法律上的几种特殊情况下,股东不用偿还更不会牵扯到配偶一方。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非合伙人的配偶需要看,一方是否经对方同意,借款一方所从事的经营收入是否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标准来考虑该债务的偿付,另一方应否承担连带责任。个体工商,农村承包经营配偶一方需要偿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2种观点: 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拥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法人离婚,公司有债务的,不影响公司法人离婚的自由选择权,公司有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债务,与公司法人和其配偶无关;2、若债务属于公司法人的个人债务,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对所承担的债务进行处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用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但是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3、一方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