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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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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宅基地进行公证的,可以向宅基地所在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宅基地权属证明、当事人身份证、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公证机关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没有产权证书,无法办理公证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买卖,只能在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如果买方和卖方都是同一村或同一生产小组的,可以通过村委会同意后,调整给买方,但不能以买卖合同方式进行。如买方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就没有资格受让。其所签协议是无效的,如遇拆迁补偿,只能补给甲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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