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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个人所得税退税 法律问题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大学生来讲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当然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如果大学生在上学期间有勤工俭学,工资收入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但是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高于法定标准的或者有专项费用没有依法扣除而导致多交个税的,就能申请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因各种原因误缴税款,如重复纳税、用错了税种或已预收预缴了去年的应纳税额;2、国家税收有一些变化;3、因其他原因需要退税的情况;4、在预缴税款时,不全额缴纳综合所得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校大学生有多交个人所得税的就可以申请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是针对全体纳税义务人的。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不能套用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手机应用商店下“个人所得税”APP,并安装;2、个人所得税APP安装成功后,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然后注册个人账号,注意注册个人账号是需要使用手机号、身份证,并按照提示完成人脸识别;3、注册成功后登录到个人账号,然后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找到“个人中心”点击进入,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后按提示操作绑定一张自己的银行卡;4、完成银行卡绑定之后,返回首页,然后在常用业务下方找到“综合所得税年度汇报”的选项点击进入;5、最后根据提示完成申报,申报成功后即可查询到自己是否能够退税或是需要补交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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