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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自家房屋的采光权?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三百四十六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2种观点: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如何行使侵犯他人采光权不动产侵犯他人采光权,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承担责任的方式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三种。这三种承担责任方式当事人均有权主张,人民也均有权判决适用。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依据法律规定在行驶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定,对不动产所有权人在行使所有权时做出的一定,这种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权利人不能在不动产权利范围内为所欲为,从而影响邻人对其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及安宁。二是,权利人在行使所有权时,要为邻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提供一定的便利,即容忍邻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法律关于采光权采光权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侵害采光权怎么赔偿?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不宜以定额长期赔偿的方式判决。通常应考虑如下因素:1、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较大的增值,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2、被侵权人采取补措施的费用。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建筑建筑施工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管辖。违章建筑如何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章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存在侵害行为,即侵害人实施的使不动产相邻人基于其对不动产的所有、占有和使用权而应获得的日照之利益受损的行为。这里的侵害行为不要求一定是非法行为,只要造成他人基于采光权而应享有的合法利益受损即可。(2)发生侵害结果,采光权侵害必须以一定的损害结果为必要,否则无法对损害赔偿进行具体量化和测算。侵害结果可以是身心伤害,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而被侵害的采光权,必须是基于合法占有、使用而拥有的正当权利,即失去此权利将无法正常生活。(3)侵害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侵害人的侵害行为与受害主体的采光权损害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其侵害结果须由该侵害行为引起,没有该侵害行为就无该损害结果。此外,在建筑物得到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由于该建筑物属于合法,如果仍然对相邻人造成损害,若损害较为轻微,相邻人应该有义务予以容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许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阳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响,从维持个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维护现有日照条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采光权被侵犯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房屋的采光需要按照日照标准:大寒日的日照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2、房屋为南北走向的楼间距应当为南楼的高度的一点七倍到一点七八倍之间。采光权被侵犯一般是因为违章建筑的建造或者是开发商为了牟取暴利而缩小楼间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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