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市场监督管理局封条撤除时间要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一)如果侦查结束后问题得到了解决会立即撤除;(二)如果情况复杂,一般不超过30日。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十一)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私拆封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3种观点: 市场监管局一般罚款的标准根据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的标准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对照直接相关法条。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确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会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主要就是要依法作出处罚,例如食品问题,就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具体规定进行罚款。处罚程序规定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要求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5、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五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第七条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和行政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第1种观点: 三级根据店铺违规情况封禁,一般三年自动解封,无需用户进行解封申请。三级惩罚:商品全部下架、禁止上新、禁止上架。三级惩罚跟售后相关,做好售后尽量避免平台介入,当店铺纠纷高于类目5倍可能就会受到三级惩罚。诚信经营,有售后问题要及时和妥当处理,尽量减少纠纷才能避免三级处罚。三级处罚的原因:1、辱骂或恶意骚扰顾客首先要知道拼多多商家作为服务提供者,是如何滥用或者恶意骚扰客户的。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存在,被处罚无可厚非,但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被平台冤枉了,需要申诉,那该怎么办?先申诉,然后把聊天截图给拼多多对接人员,说明一切。2、数据不达标售后服务指标不达标,物流服务指标等,高于品类平均水平的5倍,因此很可能受到三级。3、商店产品发布违规信息这个一定要明确商品的发布规则,千万不要违反平台规则。如果被平台认为信息未被禁止,后期很难申诉。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人们会感到措手不及,商家一定要重视。4、商家未能支付保证金店铺押金也是为了保障商家的利益,很多没有押金是无法实现的,比如无法建立新的促销方案,无法提现,库存,总价值,注册活动等等都会受到影响。如果不交定金,被认为是高风险交易,店铺商品也会受到三级,所以还是及时交定金为好。综上所述,店铺三级处罚一般三年自动解封,无需用户进行解封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种观点: 店铺二级要15天左右才能解除,店铺受到二级处罚,全店商品都会被降权,禁止上新禁止上架,下架所有资源位。如果超时过多,建议联系一下客服。二级是平台对违规店铺进行的一种处罚。主要会:商品移除资源位、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处罚时间:一个月时间。被二级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处罚结束后基本店铺商品权重流量都会掉完,相当于要重新来过。二级处罚都有一定的时间,如果没有按照系统的处罚进行处理的话,时间到了店铺可以正常运营,所以不用再去开新店。如果店铺违规的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建议直接开新店。经营者违反本法第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物流异常、纠纷退款、客服投诉率这些被二级的是可以稀释率值来处理提前解除的,现在有专门处理这类的团队,圈内像久恒工作室、奇录电商这类团队口碑都不错。如何解除二级1、快递公司。选择服务态度好,揽件收件快速的公司,降低物流异常数。2、客服话术。有些卖家运气比较不好,遇到不良买家的恶意投诉,申诉不成功只能自认倒霉。我们可以设置一套禁用语,不小心说错话的时候无法发出。3、五分钟回复率.回复率低也会受得二级,提高回复速度,低的话多用几个账号提升回复速度。4、禁止售假。售假严重的直接封店,不要售假,疑似售假要用授权书和进货单申诉,很麻烦。处罚是分为三级的,一级处罚、二级处罚和三级处罚。一旦出现处罚了对店铺的影响都是非常大。一级处罚基本上比较少见,处罚力度也是比较轻的,处罚内容是商品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时长一般是3-7天。二级处罚一般多见于物流服务和投诉指标均高于同类目5倍以上,处罚内容是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禁止上新、禁止上架,时长是一个月。三级处罚是特别严重的,多遇见售后,平时要做好售后尽量避免平台介入,如果店铺售后纠纷高于该类目5倍以上就可能受到三级处罚。处罚内容是商品全部下架、禁止上新、禁止上架、冻结店铺资金、禁止提现,这种情况下只能联系平台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权利及职责:(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七)完成党、交办的其他任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九条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权利及职责:(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七)完成党、交办的其他任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九条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封店。厨房卫生不合格,经责令改正又不整改的,或者是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餐馆的,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只要是经营场所(包括食堂或者是饭店及其厨房)违法,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权查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与市场监督局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查明查封具体原因,依法解决,其中存在以下两种情形:(1)如属于本人违法,依法接受处罚。(2)如是执行单位违法查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封店门的权利。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累计达到48分。根据《淘宝规则》淘宝网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采取以下节点处理方式:(一)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12分的,给予店铺屏蔽、发布商品、创建店铺、发送站内信、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7天的处理;(二)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24分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发布商品、创建店铺、发送站内信、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14天的处理;(三)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36分的,给予关闭店铺、发送站内信、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21天的处理;(四)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48分的,给予查封账户的处理。会员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法律依据:《淘宝规则》 第四十五条 违规扣分在每年的12月31日24时清零。因出售假冒商品扣分累计达到24分及以上的,该年不进行清零,以24分计入次年;次年新增出售假冒商品扣分未达24分的,于该年12月31日24时清零。累计扣分达48分及以上的,查封账户。
第2种观点: 美容院违规会封店的行为具体如下:1、首先就是做一些超过自己营业范围的事情,比如其本身只能在皮肤护理等,但却在店内为消费者注射玻尿酸或者是做祛斑治疗,情况严重的就会直接封店;2、其次没有执照或者是手续不全,也可能出现封店危险;3、美容院往往用会员卡捆绑消费者,制造涨价、强制推销、拒不退款等多种消费陷阱,侵犯消费者的权益。一般在接到投诉之后 ,都会有专门的人员到点进行核查和了解,如果是确实存在相关问题,就会进行对应的处罚,如情况比较严重的话,还可能封店或者是吊销执照;其次就是直接向媒体或者是记者爆料,将遭遇以及证据都呈现出来,让大家都知道美容院存在的问题,这样对其生意以及口碑都会有很大的影响。法律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第十九条 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第二十四条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审核。发现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不具备开展某医疗美容项目的条件和能力,应及时通知该机构停止开展该医疗美容项目。第二十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的从业人员要尊重就医者的隐私权,未经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资料。
第3种观点: 店铺三级处罚是封店。店铺违规累计扣除三十六分,淘宝店铺将会被系统强制关闭。三级惩罚包括商品全部下架、禁止上新、禁止上架。三级惩罚跟售后相关,做好售后尽量避免平台介入,当店铺纠纷高于类目5倍可能就会受到三级惩罚。如何避免店铺受到三级限,具体如下:1、.避免客服出现辱骂或恶意骚扰消费者:首先作为商家,需要明白自己是一个服务者,而一个服务者当然是不能辱骂或是恶意骚扰消费者的,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出现这种情况都是对店铺影响极为不好的。而店铺要是真的因为这个原因受到三级,也只能说是咎由自取,但是也有被平台冤枉的情况,商家们可以准备好材料向平台举证。2、.避免售后与买家出现纠纷:若店铺的售后纠纷率高于类目平均值的5倍,则店铺会受到三级惩罚。容易出现售后纠纷的情况主要是物流出现问题、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产品与描述不相符、客服不给退款等等,而商家们需要做的就是尽量和气与买家商讨解决方案。3、避免发布产品中夹带违规信息:商家们在发布产品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平台的产品发布规则,不要出现违禁词,以来避免触犯到平台的规则。4、及时缴纳店铺保证金:在开店入驻的时候虽然是0元入驻,店铺缴纳保证金也是为了平台好管理,当商家退店的时候保证金是会全额退还的,而且店铺如果不缴纳保证金,很多商家功能都是受限的,不利于商家经营店铺。5、避免店铺出现售假:店铺售假这种情况于平台而言是严禁禁止的,若你的店铺出现了售假的行为,平台会根据售假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为店铺施加三级的惩罚,甚至是直接封店。综上所述,诚信经营,有售后问题要及时和妥当处理,尽量减少纠纷才能避免三级处罚。综上所述,一旦店铺出现三级处罚,对店铺是有一定影响的。不仅店内商品会被上架更新,店内所有商品也会被下架。所以在开店的过程中,一定要详细了解平台的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2种观点: 市场监管局一般罚款的标准根据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的标准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对照直接相关法条。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确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会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主要就是要依法作出处罚,例如食品问题,就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具体规定进行罚款。处罚程序规定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要求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5、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五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第七条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和行政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第2种观点: 市场监督管理局封条撤除时间要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一)如果侦查结束后问题得到了解决会立即撤除;(二)如果情况复杂,一般不超过30日。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十一)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权利及职责:(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七)完成党、交办的其他任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九条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权利及职责:(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七)完成党、交办的其他任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九条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第2种观点: 市场监督管理局封条撤除时间要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一)如果侦查结束后问题得到了解决会立即撤除;(二)如果情况复杂,一般不超过30日。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十一)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疫情期间如果营业,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和治安管理处罚,是可以进行罚款的,因此建议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营业。疫情期间营业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如果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那么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是要接受行政处罚,例如罚款、行政拘留。对此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三条 各级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各级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封门封路是需要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同意后才可以的,如果没有而是私自封门封路,那就是不合法的行为。也发表过声明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