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纭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在车管所办理的车辆信息能换车牌吗

在车管所办理的车辆信息能换车牌吗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换驾照是去车管所,不是去交警队。换驾驶证的程序是驾驶人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换证手续,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驾驶证、体检证明、照片等。车管所的职责是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业务。所以换驾照属于车管所的工作范围。法律客观:《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更换车牌号的手续流程如下:1、网上预约。车主到车管所的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业务;2、准备资料。去往车管所之前,车主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例如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等等,如果车辆是单位车的话,需要准备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和原件;3、携带资料去车管所窗口办理,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4、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代办的提交《代理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单位委托的还需在委托书上加盖公章;5、提交两辆(含)以上机动车的行驶证原件;6、提交需要变更号牌号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第二十四条 申请变更备案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二)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三)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四)属于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监督重新打刻原车辆识别代号,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五)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操纵辅助装置或者尾板加装合格证明,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六)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七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行驶证,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  因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申请变更备案,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