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纭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购房者遭遇迟延交房,如何维权?

购房者遭遇迟延交房,如何维权?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3、向房屋管理机关反映;4、进行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且经过催告后内三个月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处理,要求其赔偿损失或违约金。如果对方拒绝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购房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的,还可以向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由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