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无收入能要求前夫给付生活费,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对方有扶养能力的,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