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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儿媳妇抚养费前夫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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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拖欠抚养费前夫不给的可以先催告,催告仍不支付的向起诉,下达判决书生效后仍不支付,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判决了但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判决后被告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2、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管辖。

二、强制执行的程序有什么

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5、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

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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