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设计费备注不需要填写,工程施工才需要备注项目名称,地址信息的。以前是普通,交营业税的,现在地区营改增,可以开普通也可以开专用,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