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定点办理流程如下:
1、到预选择的门诊选定医疗机构;
2、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定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其选定医疗机构;
3、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并登记姓名、联系电话。
医保定点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医保卡:已办理医保的个人需要提供医保卡;
3、疾病诊断证明:需要提供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4、预交款:在某些医保机构,需要预交一定数量的医保款项,以便后续可以报销医疗费用;
5、家庭住址证明:需要提供个人的家庭住址证明,以便确定参保地点和医保待遇;
6、其他证明材料:有些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婚姻证明、残疾证明等。
综上所述,具体办理材料以当地医保和要求为准,可以前往当地医保机构或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