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迁户口的流程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1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2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
第3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户口准迁证》。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手续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注意:如果是购房迁居或者结婚迁户口,切记较后一定要到该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不是在派出所迁完户口就结束了,否则在某些意义上也属于黑户。
如果需要出示房产证,必须是本人的或者本人配偶的,父母亲人之类的一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或者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