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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所用的公积金是否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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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公积金也得分割。但当事人约定不分割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住房公积金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依法判决。

一、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分割,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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