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没有签订务工协议发生工伤,应当进行工伤鉴定后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处理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工伤应该怎样索赔
工伤索赔方式:
1、如果伤势不严重,咨询医生后确认伤势对身体机能没有严重影响,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金额,并与单位协商赔偿;
2、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伤势确实严重,不适合协商处理,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劳动者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记住期限为一年;
3、如果伤势严重,如骨折等,可以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可以根据结果可以确定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4、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
三、农民工受工伤如何维权
农民工受工伤,维权的方式:用人单位逾期未申请的情况下,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事故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