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海宁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有以下的三种补偿项目: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第二、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第三、由于征收房屋导致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市县级需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