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纭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申请取保候审有哪些?

申请取保候审有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取保候审的条件及办理程序:申请取保候审需符合刑罚可能性、社会危险性、健康状况等条件;司法机关决定需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申请书提交后,、、应在7天内决定是否同意,如同意则需上级批准并签发决定书和通知书。执行机关为,执行时告知被告规定。取保候审并非无罪,需确保不再犯罪行为。

法律分析

一、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并且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机关、人民、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机关。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申请取保候审是属于犯罪嫌疑人所拥有的权利,但在申请时也需要确定本人符合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执法人员是不会受理的,取保不代表着自己无罪,如果本人符合条件还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是保证金,只有确保本人在取保之后不会再做任何犯罪的行为才会同意。

结语

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权利,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且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此外,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也是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经人民、人民和机关的批准。取保候审的执行由机关负责,期间犯罪嫌疑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无罪,只有确保在取保期间不再犯罪才会被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