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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有什么人身保护措施呢

来源:纷纭教育


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护措施有:

1、向门报警;

2、向加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向申请人身安全令。

一、家暴如何处理最有效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起诉。

二、被家暴之后该向谁求助

关于遇到家庭暴力该向谁求助的,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有以下几种办法:

(一)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二)遇到家庭暴力可以马上报警,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在事实调查清楚、证据收集充分的情况下,会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员管理档案。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下列家庭暴力行为之一的,机关会作出告诫:

1、情节特别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谅解,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3、情节较轻,经机关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4、其他不宜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

(三)向人民起诉。人民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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