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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护措施有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依法前往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向他人或者组织请求救助;

3、报警处理;

4、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护的其他措施。

一、家暴离婚是否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暴离婚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具体要求;

3、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的危险。

当事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有权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民记录。

二、提离婚被家暴该怎么办

提离婚被家暴的,可以向加害人或者自己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或者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警方会对施暴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如果有必要的,可以向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被施暴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三、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该送达给谁

法律规定,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送达给申请人、被申请人、机关及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当事人不便申请的,可以由近亲属、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人民应当受理。

《反家暴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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