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的主旨:根据刑法第19,保险诈骗罪的刑罚标准根据数额分级,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罪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负责人员判处有期徒刑。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包括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保险事故、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及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亡等,涉及骗取保险金的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19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卜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诈骗罪数额标准
最高人民、关于印发《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第五十六条[保险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结语
根据刑法第19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罚金和有期徒刑。对个人犯罪,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刑期和罚金也有所不同。对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罚。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五种,包括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事故、故意造成损失等。根据保险诈骗的数额标准,涉及一定金额以上的案件应予以立案追诉。以上是对保险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为方式的概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四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四十二条 整顿过程中,被整顿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但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被整顿公司停止部分原有业务、停止接受新业务,调整资金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被整顿保险公司经整顿已纠正其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恢复正常经营状况的,由整顿组提出报告,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结束整顿,并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