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需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1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工伤事故报告、工伤认定申请书、员工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等。工伤认定申请需包括事故基本情况。如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部门将告知补正,补正后将受理申请。
法律分析
1、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1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2、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事故后30日内提交《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
3、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二)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四)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六)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七)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九)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6、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7、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结语
用人单位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及时向所属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书面报告。办理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伤事故情况报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等一系列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还需包括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要求申请人补正。一旦补正完毕,申请将得到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和县级以上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