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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省高级人民怎么办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对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省高院或最高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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