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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扣押车辆吗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扣押车辆的时间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调查期间可以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所以也可以“扣”车,一般人可能认为这也是“扣”,其实性质是不同的,而且只能保存7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补充资料:

一、一般情况扣车不会超过十日。交警应当在勘查完交通现场后10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就可以要求提车,除非对方向起诉并要求保全车,否则,交警自此就无权扣留车了。

二、交警扣车的原因有2个:

1、事故车或违章车辆、故障车占道,影响道路顺畅通行,拖车为了疏导交通;

2、事故后为了进一步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刹车系统,甚至行路系统是否存在故障,以便对事故进行准确定性。

三、如果扣车超过期限,车主或管理人首先应保存好扣车凭证,超过法定扣车期限后,可以书面函告要求机关予以放行。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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