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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被告准备证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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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起诉要准备的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调查取证。

一、起诉不还钱的人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不还钱的人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证;证明债务存在的合同、借条、欠据、协议、信件、电报;债务人偿还欠款和利息的证据;利息计算方法、起始时间和依据;担保、抵押或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财产保存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实施的证明材料。

二、诉前保全是否就能立案成功

诉前财产保全,无需立案。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该提供下列资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必须在诉讼前申请。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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