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有下列基本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必要信息;
2、社会保险;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等。
一、合同里面可以没有试用期吗?
合同里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属于约定条款,以下条款为劳动合同必要条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
二、铁路局劳动合同
铁路局劳动合同包括的内容应有: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等。
三、空白劳动合同书有效还是无效
空白劳动合同书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