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不可以不出庭,因为离婚案件具有较强的人身性,需要当事人到场表明自己的观点,所以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也需要出庭。
不过如果当事人不出庭但向提交了自己对是否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书面意见的;或者有下列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出庭的,则可以不出庭: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对于可以不出庭的情况会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