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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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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口头或书面订立,口头方便快捷但不易取证,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安全,重要的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分析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口头和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口头语言订立合同,而不使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的优点在于方便快捷,但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可以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

(2)自愿原则,即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是民法典的重要基本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

(3)公平原则,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4)诚实信用原则,即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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