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餐厅饮食服务承诺积分制实施办法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便于接受广大师生对饮食服务进行有效地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二、 内容服务承诺积分制内容包括服务的规范、服务的态度、服务的质量、师生的意见等内容。
三、 实施
1、 考核时间:服务承诺积分制每周考核一次,每月评比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积分汇总;
2、 考核方法:实行三级考核,即:班组长考核、餐厅主任考核、学生生活自律委员会考核,由餐厅主任将各级考核的分值汇总统计,并报公司办公室;
3、 积分统计:学生生活自律委员会的考核权重为40%,班组长考核权重为30%,餐厅主任考核权重为30%;
4、 每月积分值在90分以上并且位列本餐厅排名前三位的服务员,由餐厅主任给予相应的奖励;经餐厅主任提名可参加当月公司“文明服务之星”的评选,被评为“文明服务之星”的员工公司给予200元奖励,评选工作本着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四、 奖惩
1、 在每学期期未的总积分中,位列公司前三名的员工,公司将予以通报嘉奖,给予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的奖励;
2、 对连续三个月积分位列餐厅未位的员工,由餐厅主任对其进行戒勉;
3、 对在学期未考核中总积分列未位的员工,将扣除其当月效益工资的30%,并作缓聘或试岗处理;
4、 对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低劣、经教育后未改变的,将立即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