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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需要带什么资料

来源:纷纭教育


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所需资料包括《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颁发证书。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全国性和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分别由民政部门和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管理。

法律分析

一、关于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所需资料

1.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

2.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社会团体注销的文件

二、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的具体流程

1. 申请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颁发证书

三、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是本级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社会团体法》的规定,社会团体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的办理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销申请书、章程、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清算组织名单、资产负债表、清算报告、注销登记证以及有关证明文件。

此外,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还应当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组织名单、财务清算报告和清算报告的审计报告。

若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未提交上述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有缺漏,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办理注销登记。同时,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将注销登记决定书报请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结语

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所需资料包括《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具体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颁发证书。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是本级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02-06)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02-06)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02-06) 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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