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022:根据国家规定,湖北省将从2021年9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按区域划分为四档,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也有相应标准。用人单位应根据经济效益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和劳动者进行工资协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
法律分析
湖北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022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和批复意见,省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
三、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四、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结语
2022年湖北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已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和批复意见进行调整。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分别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应根据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并确保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法律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待遇第三十二条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待遇第二十地方各级和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