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