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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四年,为什么判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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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一个咨询电话,咨询人的亲属因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某一审宣判有期徒刑六年,而之前提起公诉的时候量刑建议是四年,咨询人非常不解,也颇有情绪。

司法实践中,有的是公诉机关也就是的量刑建议是6年,宣判时是4年,实际刑期比量刑建议轻;有的是像咨询的这种情况,实际刑期比量刑建议重;当然也不乏最后宣判刑期和量刑建议一致的情况。

为什么会这样呢?判刑到底是说了算还是说了算?

通俗的讲:作为公诉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有点类似民事案件中的原告,有提起公诉和建议的权力;是裁判机关,居中地位,不仅要听取的公诉意见,又要听取被告方包括被告人自我辩解及被告人律师的辩护意见。听取双方意见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证据,经过庭审,做出判决,判决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裁判结果最终是由作出。#普法##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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