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开工条件包括文件审批和工作场地设施两方面。文件审批需要施工图审核、合同签定、施工许可证办理等条件。工作场地设施需满足临时设施、设备齐备、测量条件等。以上条件依据《建筑法》规定。
法律分析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
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工作场地、设施方面的开工条件:
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
2)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等设备基本上已备齐;
3)工程定位测量已具备条件;
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设施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施工机械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劳动力已调集能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设备已经备齐等。
法律依据《建筑法》。
拓展延伸
工程施工前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施工前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具备合法的建设用地,包括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其次,需要经过专业的工程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必须获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此外,还需要进行施工前的环境评估和土地勘察,确保施工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地质造成不良影响;最后,还需要具备足够的施工资金和人力资源,以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前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文件审批和工作场地设施等方面的开工条件。文件审批方面,施工图经过审核并加盖审图章,合同或协议已签定,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工作场地设施方面,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设备如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已备齐。此外,还需要满足其他要求,如材料、工艺设备和劳动力的满足等。根据《建筑法》等法律依据,工程施工前的条件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