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当事人一方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可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未能在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则时效中止,恢复后继续计算。对于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劳动者可不受一年时效,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时效规定及申请程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时效规定及申请程序是指劳动纠纷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的一定时间内,通过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的规定和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为60天,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生争议之日起计算。申请程序包括填写仲裁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缴纳仲裁费用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的严格遵守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劳动纠纷当事人应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并按程序提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为60天,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争议之日起计算。严格遵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劳动纠纷当事人应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并按程序提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