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鼓励二胎的车牌
来源:纷纭教育
天津市针对二胎重新修改了相关的法案。
1、在2018年1月14日最新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将为天津市全面两孩的实施提供重要的法制依据和保障。
2、二胎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3、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
4、第十七条: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的事处或者乡、镇提出申请,经事处或者乡、镇审核后,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5、新的规定指出二胎并不是完全的没有约束,适当时刻天津市会采用经济、行政、法律、医学等手段对生育行为的干预和调节。
6、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生育子女数量达三个或三个以上,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改费用由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事处或者乡、镇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代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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