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确有其他原因无法到会的,要提交书面材料,或委托其他同志代为开展自我批评,别人的批评意见要及时转达给该同志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