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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不起诉会有案底的吗

来源:纷纭教育


人民若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分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值班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解答法律咨询。

(二)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

(三)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应当有值班律师在场。

(四)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

(五)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值班律师的职责包括哪些?

1、提供法律咨询。

2、提供程序选择建议。

3、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

5、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6、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规定。

7、对人民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

8、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人民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

三、我国认罪认罚书要不要签

认罪认罚书该签,因为符合法定条件,签认罪认罚书可以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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