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公租房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个人没有买卖公租房的权利。该公租房买卖合同由于违反了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一、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1、那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2、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3、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二、公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小区
公租房不可以自己选择地区,你申请公租房子的时候,就有明确的规定。你本人是属于哪个区管辖,你就只能进行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就会告诉你。在你公租房登记的区域,有哪些小区公租房让你可以选择,每个区域化分得十分清楚,有哪些公租房供你选择,这样才不会乱也便于管理,所以你想随意的选择,就只能在工作人员给你的公租房表上进行选择。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缺乏生效要件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具有违法性,当事人不能通过承认其效力而使其变成有效合同,因此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并且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