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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离职后发现损失,应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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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可要求赔偿公司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但扣除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员工离职需要办理健康检查、工作交接、归还财物、结清债务、退还证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手续。离职可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况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权益、劳动合同无效、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分析

一、员工离职后发现有造成公司损失的怎么办

1、员工离职后发现有造成公司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劳动者离职后,发现在职时犯了错误,造成经济损失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员工离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员工离职需要办理以下这些手续: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

3、归还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什么情况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以下这些情况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结语

员工离职后,若发现其造成公司损失,可要求员工赔偿,用人单位可申请劳动仲裁。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扣除不超过月工资的20%。离职手续包括健康检查、工作交接、归还财物和结清债务、退还证件和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离职可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况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其他法定解除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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