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配合争创文明工地和保证安全生产,保证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2、要求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学习机械设备的有关知识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达到“四懂”(懂机械原理、懂机械构造、懂机械性能、懂机械用途)、“三会”(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及时做好机械设备的内外清洁、润滑、紧固和防腐工作,并保证各机械设备的附属装置、随机工具整洁和完好齐全,准确填写各项原始记录。操作者不准擅自离岗,对不符合安全操作要求的机械有权不开车,并提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以保证安全生产。
二.交制度
1、对多班作业的大型设备,必须指定机长,执行交制度。
2、交清本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工作面情况及其它注意事项或要求。
3、交清机械设备运转及使用情况,特别注意介绍有无异常情况及处理经过。
4、交清机械设备保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5、交清随机工具、附件情况,填好各项原始运转记录。
6、严禁班与班之间交接脱节。
三.定检维修制度
1、认真落实操作工持证上岗制度,对大中型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
2、各类机械设备要按使用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正确合理使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设备维修保养经常化、制度化。 3。安排专人对各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保养不够、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罚。
4、设备巡回检查人员及时收集使用单位及操作人员对设备状况的反映资料,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5、对大型设备要重点进行监护,定期检测。
6、操作和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检查及维修保养记录。
四.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要保护现场,及时上报上级机管部门和安全处。
2、机管人员接到报告后,尽快会同有关人员前往现场,详细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分析原因,并估算损失情况,确定事故等级。 3、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并认真分析原因,找出防止措施。
4、机管人员认真审查报告单,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每年年终公司机管人员要根据事故报告单,分析、汇总事故的防范措施,修改安全操作规程。
五.安全操作及维护保养制度
1、卷扬机
1)卷扬机要水平放置,地基坚实无下沉。
2)检查各部件螺栓是否紧固,离合器操作是否灵活,制动器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三角带的松紧、磨损程度,钢丝绳是否达到报废标准。
4)检查齿轮的磨损情况
5)注意开车时有无震动和噪声,电机是否过热。
6)及时清除机体上的油污。
7)工作时,卷筒上的.余绳量不得少于5圈。
8)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性能,严禁超负荷运转。
2、砂浆机
1)砂浆机应水平放置,地面坚实无下沉。
2)启动前对转动部件详加检查,注入润滑油。蜗轮箱运转300小时后应更换油剂,油箱洗净后再注入新油。
3)运转时遇有特殊口向声及卡住等现象时应停机检修。
4)使用完毕后,必须冲洗干净。
5)严禁超负荷运转。
3、搅拌机
1)使用前检查机器是否平稳,四只支脚是否全部支撑牢固,爬梯支腿是否垫实。
2)每次加入搅拌物料不得超过规定数值,并必须待搅拌筒内出料完毕后,料斗方能提升上料。
3)料斗下放时,必须缓慢、平稳下降。
4)齿轮和轨道处,必须每班加油润滑。
5)停机前,须放入一·定数量的石子和水搅拌3—5分钟,然后放出,这样反复数次以清除干净搅拌筒内。
6)停机后及时清除外壳上的污物,保持设备整洁。
7)冬季应将供水系统内剩水排出。
8)每月检查齿轮箱油面,必要时加渔和更换新油。
9)每周向各油杯加注润滑油,酌情对各润滑点加注必要的润滑油。
10)每使用500小时,应检查三角带是否松弛,钢丝绳磨损情况。
4、电锯
1)机械应安装牢固,放置平稳,夹紧镅片的固定螺栓应上紧。
2)机械的传动部分及外露转动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
3)电源线应按规范设置,不得随意乱拉乱搭。
4)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动火。
5)工作前,对机械的润滑部位加油润滑,并试车运转。
6)工作中,现场的木屑等及时清除千净。
7)工作中发现锯片摆动过大,旋转不稳、声音异常,应立即停车检修。
5、电焊机
1)电焊机的电源接线,必须旋紧,保证接触。
2)电焊机电源线截面要与电焊机相匹配,工作电流不能超过额定电流。
3)电焊机不能放置雨或雪中,必须有防水护罩。
4)电焊机两端罩壳必须绝缘,以免触电。
5)调节手炳螺杆绝不能与罩板相接触。
6、砂轮机
1)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2)工作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3)操作时应站在砂轮机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砂轮不园、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不准使用。
5)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要先起动,后接触工件。
6)注意及时往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7、磨石机
1)经常检查各部螺钉有无松动,电机是否受潮,电器是否漏电。
2)每班工作后要关掉电源开关,清洗各部位泥浆,调整各部位的螺钉,涂油防锈。
3)经常检查各传动部位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及时修理。
4)经常检查三角带是否松驰,并及时调整,以防磨削效率降低。
5)经常保持行走轮与磨盘高度一致。
6)工作时必须通入冷却水。
8)轴承部位每工作500小时后全部拆洗,并加入新的润滑油。
8、钢筋切断、弯曲机
1)使用前检查各部机件、附件、防护装置、开式齿轮侧向间隙、两皮带轮轮槽偏差、切断滑块与座之间垂直方向和水平方间隙等,应符合要求。
2)试运转平稳,各部位轴承温度正常(滑动轴承不应超过80度,滚动轴承不应超过70度)。钢筋切断后的断口应平直无撕裂现象。弯曲机弯曲成型的钢筋,起弯点位移不得大于15毫米,弯钩相对位移不得大于8毫米。
3)保持设备整洁,按要求注油润滑,运转时如有特殊响声等异常现象,应停机检修。
9、塔式起重机
1)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必须机况良好,不允许带病使用,尤其不允许拆除安全保护装置。
2)起重机的使用应定机定人,专人负责,非安装维修人员不得登上塔机。
3)起重机司机必须持有塔式起重机操作证,无证人员不得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司机在得到地面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响铃,操作时应精神集中,随时观察吊钩的运行情况和位置,严禁酒后操作。
5)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十不吊”:
(1)不斜拉斜吊;
(2)不超载吊;
(3)指挥不明不吊;
(4)敞物装得过多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棱刃重物无防护措施不吊;
(7)六级以上强风、雷雨、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8)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光线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6)起重机运行时,扶梯和平台上严禁站人,不得在运行中调整或维修。
7)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起重机作业范围。
8)操作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9)起重机作业范围内,不应有高、低压线路,臂端与高、低压线路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米。
10)起重机在正式工作前必须进行试运转,以检查各种机构装配中否准确,工作是否正常,电气控制是否正常,各行程开关是否可靠,各超载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11)停止工作后,吊钩应提升到比周围最高障碍物高3米以上的高度。
12)起重机应当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和更换。对地脚螺栓、塔身连接螺栓应经常进行检查,如有松动、损坏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