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详细规定了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时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指出,税务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罚款不超过二千元;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罚款范围为二千元至一万元。拓展内容包括多项关于税务管理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释义】 本条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是关于国家退税的相关规定,也就是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来计算退税金额,税务机关在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
行政机关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条款主要包括第三十一条、第六十、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以及第五十四条,具体如下:一、第三十一条与第六十: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这两条是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未按时缴纳税款时,发出责令限期缴纳通知的核心...
第七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或者停止向其发售。【释义】 本条是对税务机关可以向有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收缴、停止发售的规定。一、税务机关向有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收缴、停止发售的前提条件。...
【释义】 本条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有关资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有关资料。纳税申报是纳税人为了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将已发生的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的一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纳税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
第六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释义】 本条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