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可依据本合同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同意按本合同为甲方交付产品。
一、目的和范围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检验标准的铝型材。
二、有效期和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于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并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随时延续。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并且在收到有关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未能改正,未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三、产品订单
3.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主合同,甲方每次订货可以以有效的《采购订单》形式通过传真或者电子版通知乙方,甲方所下《采购订单》只要有总经理签字即视为有效,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订单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超过24小时未确认的,视为接受甲方订单,乙方应依所发的订单履行义务。
3.2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期,如果乙方尚未备货的,乙方应依照通知执行,该情形不视为甲方的违约;如果乙方已经备好货物,双方另行协商订单的交货时间或其它处理办法。
四、产品交付
4.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交付甲方山东工厂的周期为下单后7天,交付甲方广州工厂的周期为下单后14天,具体交付时间和地点以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期,则以该通知为准)。乙方除受本协议约束外,同时应受《采购订单》、甲方书面通知单的约束。乙方确保有合理和可靠的产品库存量,并应尽其最大努力达到100%的及时交货率。
4.2交付内容:
4.2.1双方订单约定的产品、备件;
4.2.2与产品、备件有关的技术规格书;
4.2.3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4.2.4装箱单或送货单。
4.3产品运输和运费承担:乙方应在满足交付时间的要求下,以合理的运输方式运抵甲方指定交付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4乙方应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运输、存储,使产品免受任何损害,包装物不回收。如因不适当的包装、运输、存储致产品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甲方亦有权拒绝验收或在发现后随时退换货物或解除该批次订单。
4.5乙方交付产品时,应依甲方要求向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或最终用户提供送货单,并要求收货人或最终用户签收。
五、价格及支付
5.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价格为:见合同附页《玉峰铝型材价格表》如甲方需要购买未在价格清单中的产品,乙方及时报价并保证提供一个合理的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当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8%时候,双方协商作出相应调整。
5.2合同金额:每笔订单的金额以订单为准,同时双方约定,订单中所约定的款项为本合同的最高和全部价款(含产品费、运费费、17%及本协议约定的所有相关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双方有协议变更价格的,则该新价格适用于变更日起甲方所发出的所有订单,经双方同意后,也适用于变更日前已制作而尚未交付的产品。
5.3付款条件:款到发货,一周内送到甲方。如果付款方式变更按照双方商定的执行。
5.4乙方应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号、账号和银行信息等与本协议执行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产品质量、验收和培训
6.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或要求:
6.1.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许可的基本要求,乙方承担因违背生产许可等国家相关法规所造成的后果。
6.1.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所选中的项目:
6.1.4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使用条件培训
6.2质保期:出厂后18个月内。
6.3到货验收:乙方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对产品的包装、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和其它交付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收送货通知单。到货检验有缺陷不合格,乙方在7工作日免费更改缺陷或更换成新的合格产品,如拖期按照订单延误执行,检验标准见合同附页《铝型材进货检验规程》。
七、违约责任
7.1实质性违约: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不限于不能交货、导致甲方退货及其它严重违约导致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以及乙方经甲方催告后七天内不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均将被视为实质性违约。出现以上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该次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订单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或最终用户造成的直接损失。
7.2交付、验收、维修等义务延迟的违约责任:产品的交付、验收及维修时均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若乙方拖期,按产品总价的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七日仍不能完成的,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延期或双方达成新的一致意见,否则按7.1条款执行。
7.3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若甲方逾期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付款。在乙方书面催告后七日起甲方仍不付款的,则甲方应当就未及时付款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8.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的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8.2如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甲方可依其判断选择下述措施:(1)终止本协议或任何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或部分订单;(2)在不可抗力事由期间中止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全部或部分订单。
8.3如甲方选择本协议第8.2条(2),甲方于不可抗力事由消失时,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一般条款
9.1本协议中各条款的效力相互,任一条款不生效、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9.2甲方可随时将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关的书面资料列为本协议的文件,并作为本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十、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潍坊市人民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因开展网上电子商务活动而共同合作,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双方共统一经营的网上宣传平台,利用公司提供的产品展开该平台的网上销售等商
务活动。
第二条:乙方同甲方进行商务合作的期间为20__—6—24至20__—6—23。期满后可以续约。
第三条:合作方式及结算方式(一)商品定价
根据公司提供的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市场的零售价,制定网上销售的合理价格。
(二)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网络销售平台的运营、管理、宣传和推广。同时,网站技术问题推广等由甲方全面负责,货品、帐目等由乙方负责。成本投资甲乙双方
各占百分之五十。
1、通过已定的网站以及现有资源对销售产品进行推广,双方每月合作销售总额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各拥有50%分成,运营成本费用双方各自承提50%,包括人员工资,宣传等费用,日常开支则已登记后购买收据为准。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将已生成订单的商品销售额汇总,以实际销售价计算出已实销商品的售价总和、最终利润等,以清单方式结算。
甲乙双方下级拓展市场人员的工资提成按约的提成百分点在工资结算同一天发放。具体点数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期为每月的10日对帐,20日之前结清上月的帐额。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所针对公司产进行设计制作、网站发布。产品销售,业务拓展等一系列销售及售后管理,包括下级人员每月销售额度,每人提成点数等。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保守双方运营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义务保守乙方的商业、技术情报、资料秘密。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而无效。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在与甲方协商后变更陈列产品的图片、种类、数量及描述,以及后期人员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
(四)乙方的义务
1、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售商品的图片和文字介绍,经常与甲方联系更新商品及服务信息;商品及其他重要信息如有变动应当立即通知甲方。
2、由于公司产品原因(包括质量或者人为因素发错商品)所造成的退换情况超过原有规定的,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所有责任。因上述原因造成退款的,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依法终止后,乙方仍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情报、资料秘密。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而无效。
第五条:配送问题。
后期产品发货单必须完整保留好,因可能会涉及到免运费的情况,此类发货单因另外保留并存留电子档。
第六条:甲乙双方,不论哪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在守约方就此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15天内,违约方应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的,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但无论守约方作出何种选择,违约方均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甲方或者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也可向人民起诉。
第: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事件,并在事实上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情况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必要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本协议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
(一)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终止日期前三十日内,未对本协议提出续约要求,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形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签字代表:乙方签字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珠海市江西商会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1号6楼 负责人: 吴金龙
为建立长期、良好的金融合作关系,缓解乙方会员企业融资难的矛盾,协助甲方开拓本地业务,提高为企业融资服务的能力,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决定建立“金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旨在于为乙方会员企业搭建融资平台,促进企业、金融机构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为有效执行本协议,甲方、乙方同意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协调例会制度,以保持联系,沟通信息,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第三条 甲、乙双方将积极探索并推动金融服务的新途径,充分利用现代化金融产品,运用网上银行技术,扩大金融服务功能。
第四条 甲方愿意将乙方推荐的企业作为重要的基本客户,在法律、法规和金融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推荐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推荐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会员企业,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金融以及内部信贷审批制度的规定,对乙方推荐的会员企业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融资方式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具体授信手续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乙方在推荐时,应向甲方提供推荐企业的联系方式、基本资料,并为银企之间的合作努力进行牵线搭桥,尽量发现并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甲方为乙方会员企业提供授信后,乙方应尽可能及时地向甲方提供该企业经营稳定性和成长性方面的动态信息。
第七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会员企业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交流和培训,甲方也可在乙方办公场所进行市场宣传、推广和商务公关活动,对此,乙方应给予理解,并提供便利。
第 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撤消或终止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无意为双方设置任何权利和义务(但双方在本协议第项下的保密义务除外),因此,各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在本协议任何条款下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是否得以实施或执行。双方仅在签订了其他明确协议,且该等协议内容清楚地规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双方之间方存在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___
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
鉴于:
1、__ 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__ 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_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 及设备、 安全认证产品等, 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 业务涉及金融、 公交、 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 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 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 伸和发展。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 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 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 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 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 某公司向__公司提供__公司所需要的 __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 产品(或服务) 。 产品 (或服务) , ; 。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 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 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 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 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 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l 协调小组的组成: l 协调小组的职责: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 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 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 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 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 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 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 一方。
第七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 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 第 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 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 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 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 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 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__市仲裁委 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5.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5.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5.1.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5.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 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 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 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 通知 18.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 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 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元。(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
年 月 日
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
致力于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资产配置规划和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整合融资解决方案。已成功与数十家活跃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数十亿受托资金,设计与提供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为数十家融资方设计并完成实施融资解决方案;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管理目标。
(二)乙方
面向整个金融市场筛选优质产品,进行严格的产品品质控管及金融供应商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精英人士的全套财富管理方案的提供者,为客户提供包括财务诊断、理财规划、产品分析、市场追踪、财商教育等在内的高端私人定制理财服务。第二条合作原则
(一)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三)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四)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共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推动双方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合作内容、方式
(一)产品设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共同设计与开发金融产品。
(二)财务咨询服务
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托的情况下,对乙方的产品进行分销;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情况下,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分销。
(三)其他业务合作
甲乙双方在品牌推广、客户服务与调研、产品营销、人才培训等各个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合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方及时向另一方提供产品设计、产品动态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
(二)双方各自指定具体牵头机构,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汇总、反馈和跟踪有关事宜。
第五条附则
(一)双方约定: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专有的具有价值的保密信息,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前提下,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询顾问、代理人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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