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劳社厅发[2008]58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8.05.14 【实施日期】2008.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
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劳社厅发[2008]58号)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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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扎实推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条例》 的全面贯彻落实,按照省安排部署,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信息。要按照《条例》 规定的内容,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各类信息,重点对2003年以来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依法审定,切实做到该保密的挡得住,该公开的亮得出,不公开的有理由。
(二)认真编制信息公开目录。要广泛征求意见,尽快编制我厅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指南》、《目录》)。做到内容全面、客观、清晰、准确、符合要求,5月底前在省网站和山西省劳动保障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以信息公开网络为重点。逐步完善建成规范统一,集中管理、内部充分共享,对外“一站式”服务的信息资源数据库。通过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劳动保障网、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信息。
(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形成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二、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组织领导。厅信息公开工作由厅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统一协调,同时设立厅信息公开工作组,明确具体分组负责人。此项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法制处审核把关,各业务处室、厅直属各单位配合,信息中心具体承办。各处室、直属单位都要明确一名 2 / 5
具体负责人和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运行工作,形成一级抓一
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责任分工。
(1)厅办公室工作职责
①负责全厅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全厅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组织指导、调度实施和督促检查;
②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
③组织协调各处室、直属单位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指导,跟踪问效;
④组织对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调研,收集汇总全系统工作情况,培养和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⑤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档案;
⑥承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法制处
①负责信息公开目录的审核以及目录涉及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 ②依法对法规、行政许可等信息公开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③负责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④组织协调本级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3)信息中心
①负责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管理和维护; ②负责厅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的网上发布工作; ③负责省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的网上报送工作; 3 / 5
④负责省网站信箱、投诉咨询内容的收集整理,并将厅内处理意见在网上进
行回复;
⑤代表厅机关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 ⑥负责信息公开网络安全与保密。 (4)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①负责抓好本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②负责受理、承办本处室、单位依法信息公开事项,并实行动态公开;
③负责对本处室、本单位信息公开中涉及行政权力项目运行的登记、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二)抓好培训,搞好宣传
1、组织业务培训。结合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在全厅干部职工队伍中广泛开展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条例》 的要求融入厅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流程中,对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信息公开员进行重点培训,切实提高《条例》 执行能力,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辅导讲座、印发资料、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条例》 、用《条例》 、贯彻《条例》 ,营造《条例》 实施的良好氛围,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同时,加强与群众互动,使群众对我厅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依法参与,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加强督导检查
厅信息公开工作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和落实,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规定。要研究探索信息公开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加大对 4 / 5
各处室、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实施责任追究,保证这项工作稳妥、
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三、方法步骤
信息公开工作采取边清理、边审核、边确认、边备案、边编制、边公开同步运行的方法,统筹安排,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清理上报信息公开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一)全面清理。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依据《条例》 ,对本处室、单位各项信息进行清理审核。 1、要把握好信息的概念,掌握信息清理的原则,从清理目前信息入手,由近及远,逐年梳理以前的信息。
2、按照信息公开的五大类内容(见附件三: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目录),对号入座、分类进行清理、汇集、登记。
3、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依法对本处室、单位清理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名称、依据等),确保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准确,防止出现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信息。 (二)确认申报。
1、各处室、单位要对清理情况逐类逐项进行详细研究确定,确认后,单位一把手要签署意见。
2、向法制处进行公开信息申报。报送一表、一件、一盘。即:信息公开目录表、信息具体内容的规范文件、一张电子版资料(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还要说明名称、依据、内容、范围、形式、程序和时限等。对不能公开或暂不宜公开的信息,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
申报时间:各处室、单位务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