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江特大桥扩建工
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实现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
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确保交工验收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 92 分以上;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争创全优工程。
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
第四条 本项目实行“监督、社会监理、业主监控、承包人自检”的
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五条
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单位、承包
人保证和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图见附件一)。
第六条
业主成立由项目办主任任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项目办工程部,负责日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设计、监理、承包人等单位成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 第一节业主质量管理责任
第 第九条
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
按规定向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行业工
程质量监督检查。
第十条
督促设计、监理和承包人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
制订本项目工程质量创优规划,组织在全线推广创优活动。
第十一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设计、监理和承包人等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开工前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施工中对工程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在缺陷责任期内督促、落实质量问题的整改,
并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建立定期的质量检查、不定期的质量抽查或巡查制度,组织处理施工现场质量问题;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会议,研究相关质量议题。
第十三条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档案。
第二节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合同文件和业主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项目设计质量负责。
第十七条 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业主、监理单位对其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及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 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做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施工现场(过程中)及时派驻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第十九条 对重大变更设计进行方案比选,正确掌握设计标准,及时补充设计文件或图纸。
第二十条 参加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参加工程竣(交)工验收。
第二十二条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设计文件质量管理档案。
第三节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严格履行监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根据监理规范进行严格监理。
第二十四条 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监控。
第二十五条 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业主对其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根据合同约定,建立相应的监理机构、派驻人员和配备设备,配合质量监督站和业主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与考核,并对未通过考核或对现场监理不力的人员进行及时更换。
第二十七条 制定工作计划和检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以现场控制为重点,指导承包人治理和消灭工程质量通病。
第二十 设计监理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计划;施工监理审查或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方案。
第二十九条 审批或审查承包人工艺、试验方案和试验结果,检查承包人标准试验的正确性,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平行检测和见证取样,并对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三十条 监督检查有关质量标准的实施;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隐蔽工程施工进行旁站监理,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的施工行为。
第三十一条 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对变更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 参加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参加工程竣(交)工验收。
第三十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监理管理档案,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督促检查承包人完善各项內业资料。
第四节 承包人质量管理责任
第三十五条 按照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和业主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施工,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制订、完善岗位责任制,执行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制度,强化员工全面质量管理意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使质量责任落到实处。
第三十七条 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及施工合同要求,派驻技术水平高、质量意识强、整体素质好的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第三十 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业主、监理单位对其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制订创优规划,做到“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实现本项目整体创优目标。
第四十条 重视质量通病的研究和治理,推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四新”技术和施工手段,做到结构物内实外美。
第四十一条 执行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严格工序质量控制。
第四十二条 按相关工程分包法律规定,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实现质量控制目标。
第四十三条 建立工地试验室,配齐试验仪器及试验人员,建立健全试验室规章制度,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各项标准试验和现场质量检测试验。
第四十四条 加强对进场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保存和保护,使其在安装、施工时满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
第四十五条 参加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落实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的加固、补强或返工。参加工程竣(交)工验收。
第四十七条 及时收集、整理內业资料,做到工程完工,资料完善;工程竣工时按时提交竣工文件。
第四十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档案。
第四章 设计质量管理 第一节 工可复查及调整
第四十九条 业主组织相关单位核实工可线路走廊带是否符合国家公路网和地方规划要求,并提出走廊带相应调整建议。
第五十条 业主组织工可编制单位研究、比较原工可报告评价基年与项目核准报告编制上报时基础经济数据的差距,明确投资规模变化幅度,提出工可修编建议。
第五十一条 业主组织相关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土地、材料价格变化、估算工程量的增减、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整及银行利率增加等因素对工可进行修编。
第二节 初步设计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项目设计合同的要求。
第五十三条 业主组织设计监理、设计单位审查初步设计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遗漏有比较价值的可能方案。
第五十四条 业主、地方监督和检查设计单位外业工作情况,做好初测初勘的外业验收工作,把好初步设计资料入口关。
第五十五条 业主检查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工可批复(或核准文件)的规定、地方及业主的要求。
第五十六条 业主与设计监理检查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的要
求。
第五十七条 业主与设计监理检查推荐方案的理由是否充分,论据是否充足,推荐方案是否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是否是综合比较确定的最佳方案。
第五十 设计监理对初步设计概算的完整性、定额选用、编制深度等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节 施工图设计质量管理
第五十九条 业主与设计监理对定测线位提出优化建议,通过线位调整和局部优化重点解决工点方案。
第六十条 业主与设计监理监督和检查设计单位外业工作情况,做好定测详勘的外业验收工作,把好施工图设计资料入口关。
第六十一条 设计监理检查特殊结构计算的正确性、特殊工点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并对局部方案和工程措施进行优化。
第六十二条 设计监理检查设计文件中施工过渡措施的合理性。 第六十三条 设计监理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要求,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把好施工图设计资料的出口关。
第六十四条 设计监理对施工图设计预算的完整性、定额选用、编制深度等提出审查意见。
第四节 变更设计质量管理
第六十五条 变更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六十六条 各单位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变更设计,现场核实地质、数量等变更条件,合理控制规模,保证变更的合理性,作好施工图设计的补充和完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十七条 各单位落实设计变更审核,控制变更设计质量,确保变更设计不导致设计质量的下降。
第六十 设计单位对重大变更设计进行方案比选,把好变更设计质量关,并及时补充设计文件或图纸。
第五节 勘察质量管理
第六十九条 设计监理检查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测量、地形图测绘、中线测量、水文测量、桥涵、路基控制性工点测量的方法、精度和数量是否符合规范
要求。
第七十条 设计监理审查钻探工作量和资料完整性是否达到要求。 第七十一条 设计监理检查勘探、调查、测试工作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钻孔布置、钻孔深度等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特殊地质地段勘探是否达到专业要求;详勘成果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第七十二条 设计监理审查外业资料的完整性,抽查外业数据的准确性,做好外业验收工作。
第五章 施工质量管理 第一节 施工质量策划及准备工作
第七十三条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创优保证体系,制订详细的创优规划,确定创优工程项目和具体目标,以实现本项目的质量目标。
第七十四条 承包人、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针对管段内工程实际情况,找出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因素,在工程的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实现工程质量的主动控制。
第七十五条 承包人必须审核设计文件、图纸,并进行现场复核,从桥涵桩位设计及流水面高程、通道涵具体设置位置等方面进行核实,现场放样测量核对实际地形、地质情况,如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通知监理、业主进行现场核实。
第七十六条 承包人必须进行施工复测,对设计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中桩地面线、横断面高程等项目进行全面测量复核,前后合同段的控制点必须进行贯通联测,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复测报告》。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复测报告》应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复核,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业主相关部门。
第七十七条 设计单位须在工程开工前做好设计文件或图纸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提出的设计疑问进行答复。
第七十 承包人应编制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查、业主审批。 第七十九条 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程序申请批复单位、分项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质量控制指标及措施进行检查;审查承包人的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安排情况;核实测量放样;材料配合比、土工试验报告、原材料试验报告等标准试验资料,确认无误后,由驻地
监理工程师签发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监理组长签发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第八十条 承包人在监理的组织下对管段内的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并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评定台帐。
第二节 现场质量控制
八十一条 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承包人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第八十二条 路基工程质量控制:
1. 开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路段 100m(全幅路基宽)作为试验路段,报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填土压实试验。
2. 通过试验,以确定正确的压实方法,明确达到规定压实度所需设备的数量、类型、组合方式、碾压遍数、松铺厚度及最佳含水量等参数,以指导后续施工。
3. 填筑前应检测基底压实度、孔隙率、地基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填筑。
4. 填料严格按规范要求选取,严格按照工艺试验数据进行摊铺、压实控制。 5. 监控填料含水量的变化,每填完一层,按规范进行检测。若压实质量可疑时,应增加检测点数。
6. 严格按设计要求对软土路基地段基础进行处理,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7. 桥涵缺口填筑采取对称分层同步进行填筑施工,夯实完毕后,经检测合格和监理工程师签认后进行下一层填筑。
8. 路堑施工应保证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亏坡,石质边坡不得有松动石块等现象。
9. 路堑基底 30cm 部分尽量采用人工清除,防止机械超挖。 第八十三条 砌筑工程质量控制: 1. 严把石料进料关,保证原材料质量。
2. 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配料,严格计量,机械拌制水泥砂浆,采用挤浆法施工。
3. 砌体的砂浆强度、平面位置、断面尺寸、平整度、坡率、砌缝等符合规
范要求。
4. 砌体表面平顺、圆滑、砂浆饱满,统一勾凹缝,缝宽均匀,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无通缝、三角缝和瞎缝。
第八十四条 路面工程质量控制:
1. 开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路段 100m(全幅路基宽)作为试验路段,报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压实试验。
2. 通过试验,以确定正确的压实方法,明确达到规定压实度所需设备的数量、类型、组合方式、碾压遍数、松铺厚度及最佳含水量等参数,以指导后续施工。
3. 加强混合料的拌和、运输、摊铺、碾压等控制工作。
4. 按规定的松铺厚度摊铺,分层压实,随时检测含水量、实密度。 5.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外形尺寸的控制和检查。
6. 对于底基层、基层应钻取芯样检验其完整性。如果取不出完整芯样,则应找出不合格基层的界限,进行返工处理。
7. 水泥混凝土、沥青面层施工时应及时对基层的压实度和含水量、基层的几何尺寸、路拱、平整度和压实度等方面进行质量检查,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修。
8. 严格控制沥青混合料中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9. 沥青混合料摊铺时严格控制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离析,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并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第八十五条 桥梁工程质量控制:
1. 挖孔桩在挖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桩孔尺寸、平面位置和竖轴线倾斜情况,如有偏差及时纠正。
2. 明挖基坑应采取防坍措施,保证基坑边坡稳定;明挖石质基础,严格控制钻眼深度,预留人工拣底层,防止超挖;明挖土质基础应预留人工拣底层,防止超挖,以免扰动基础。
3. 采用挂篮施工悬臂梁时,挂篮的全部构件制作完成后应进行检验和试拼,合格后再于施工现场整体组装检验,并按设计荷载和技术要求进行预压,同时测定挂篮的弹性挠度、调整高程性能及其他技术性能。
4. 合拢梁段浇筑前应观测昼夜温度变化与合拢高程及合拢口长度变化的关
系,选择适当的合拢浇筑时间。
5. 在支架上现浇连续梁施工时,支架应稳定,强度、刚度的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支架的弹性、非弹性变形及基础的允许下沉量应满足施工后梁体设计标高的要求;整体浇筑时采取措施防止梁体不均匀下沉产生裂缝。
6. 预应力混凝土施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具有可靠的锚固性能、足够的承载能力和良好的适用性。
(2).浇筑在混凝土中的管道不许有漏浆现象,管道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计算时应考虑结构的孔道长度或台座长度、锚夹具厚度、千斤顶长度、焊接接头、冷拉伸长值、弹性回缩量、张拉伸长值和外露长度等因素。
(4).施加预应力所用的机具设备及仪表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并应定期维护和校验。校验应在指定机构定期进行。
(5).预应力筋的张拉应采取应力控制和伸长值控制,预应力筋张拉应符合张拉程序。放张应力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6).后张法预应力筋预留孔道的尺寸与位置应正确,孔道应平顺,端部的预埋钢垫板应垂直于孔道中心线。
(7).后张法预应力筋张拉后,应采用水泥浆尽早压浆封闭。 8. 预制梁的运输、架设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支座位置准确。 9. 墩台施工、预制梁采用大块定型模板,并有保证钢筋保护层的措施,确保混凝土外观质量。
10. 加强桥面系和附属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桥面防水层、桥面铺装等附属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要求。
11. 按要求做好桥梁施工辅助设施(如栈桥等)的施工,保证其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第八十六条 涵洞工程质量控制:
1. 复核流水面及路面标高与既有水系、路系是否相符。
2. 基坑开挖应有防坍措施,保证基坑边坡稳定;明挖石质基础,严格控制钻眼深度,预留人工拣底层,防止超挖;明挖土质基础应预留人工拣底层,防止
超挖,以免扰动基础。
3. 检测涵洞基础地基承载力,确保其满足设计要求。
4. 模板稳定牢固,接缝严密,无松动;有保证钢筋保护层的措施,以保证砼外观质量。
5. 浆砌墙体应保证料石质量,砂浆饱满,全线统一勾凹缝,缝宽均匀,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
6. 沉降缝按设计施工,保证其宽度和垂直度符合要求。
7. 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强度时,方可进行回填土作业。涵顶填土厚度必须大于 0.5~1m 时,才允许机械通过。
第八十七条 绿化工程质量控制:
1. 严格控制木本苗木的品种与规格、树形与整形修剪质量,草种选择、配比、播种量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绿化用土应为自然土或适合植物生长、肥力较高的熟土、耕作土等;绿化用水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八十 房建、机电、交安等工程的质量控制按相关专业规范要求执行。
第八十九条 测量质量控制:
1.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检定,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以保证测量成果精合要求。
2. 对导线坐标控制点、水准基点等控制桩点进行复测。 3. 加强相邻标段的贯通联测,联测结果双方签字确认。
4. 对路基中(边)线、桥涵轴线、隧道洞门及中线等位置进行精确定位,保证其位置满足设计要求。
5.加强路基、桥涵、隧道细部结构放样测量,保证结构物的位置准确。 6.严格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
7.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测量资料,建立台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等。 第九十条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
隐蔽工程是指为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工程项目。检查程序是承包人质检工程师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并及时办理相关质检手续。
1. 设专职质检工程师落实隐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监理工程师、承包人质检人员应做好工序质量检查记录,完善隐蔽工程签字手续,形成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 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有监理员旁站监督。完工后及时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
第九十一条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混凝土施工的有关规定,把好原材料入场关,把好混凝土的拌合、运输、浇灌、养护关,确保混凝土的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1. 原材料的规格、质量符合施工混凝土等级的要求,并有复检报告和出厂质量报告或合格证等资料。
2. 优化选择混凝土配合比,经驻地办审批,其各项性能指标满足混凝土的运输、浇灌的要求。
3. 混凝土的生产采用拌合站集中拌合,拌合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集料贮存场地平整,原地面经压实后用不低于 C15 的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有防集水、防污染的设施,不同规格和质量的集料应分别堆放,有效隔离,不得相互混放。
(2) 水泥、外加剂贮存设施的容量满足混凝土生产高峰期要求,严禁不同品种、批次、厂家的水泥、外加剂混存。
(3) 拌合站必须有完备的电子计量系统,确保各种原材料能自动计量控制。
(4) 搅拌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拌和性能,其规格、型号、数量应与施工高峰期需求量相适应。
4. 采用标准的混凝土运输设备,运输能力满足施工需要,使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能有效搅拌,保证混凝土在浇灌时的工作性能符合要求。
5. 浇灌混凝土时,混凝土自由下落的高度不得超过 2 米,否则应采取串筒、溜管等设施,确保入模混凝土的均匀性。
6. 混凝土灌注前制订相应的捣固措施,确保混凝土不漏捣、不翻浆过捣,从而保证混凝土的质量。
(1) 捣固措施应按不同结构物、不同性能的混凝土分别制订。 (2) 捣固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捣固技术并不得随意更换。
7. 应针对不同的混凝土制订相应的养护方法,落实相应的养护措施,确保混凝土的养护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节 工序控制及质量检验
第九十二条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执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严格工序质量控制。
第九十三条 上道工序经监理工程师现场复测检查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九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通过对分项工程开工审批、工序质量检查认可、施工过程检查控制、现场工程质量检查、中间交工证书签认等主要程序进行严格把关,有效监控工程质量。
第九十五条 监理人员应坚持全过程巡视、检查,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必须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责令承包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返工处理。
第九十六条 承包人、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根据施工工序全过程参与质量控制,按照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频率进行取样试验和现场检测,及时提供试验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项目,通知承包人施工人员及时进行处理,直到重新检测合格为止。
第九十七条 在分项、分部工程完工验收后 30 日内,监理单位、承包人必须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第九十 监理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工程质检和试验台帐,台帐必须在数量、时间、使用范围等方面具有符合性和可追溯性。
第九十九条 为加强对本项目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业主将按三阶段进行质量检验,具体检验实施按《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江特大桥扩建工程三阶段专项工程质量检验实施细则》(见附件二)执行。
第四节 质量通病的防治
第百条 承包人应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在施工时严格按制订的措施、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以减少质量通病的发生。
第百零一条 路基施工中的质量通病主要表现为路基沉陷、边坡滑塌等,主要发生在半挖半填路段、挖填交界处、桥涵缺口处等地段,防治措施为选择良好的路基填料,采取正确的填筑方法,充分压实路基,保证达到规定的压实度;软
基路段控制填筑速率。
第百零二条 桥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序号 通病 防治措施 混凝土配料时严格控制配合比,采用电子自动计量保证原材料计量准确;混凝土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符合规定要求;分层捣固,不得漏捣;灌注混凝土时应观察模板、支架的变形情况,如有变形,应立即停止灌注,并应在混凝土初凝前修整完好。 模板表面清理干净,不得粘结有干硬水泥砂浆等杂物;模 板拼装如有缝隙应填严,防止漏浆;钢模板涂脱模剂要涂 刷均匀,不得漏涂;混凝土必须按操作规程分层振捣密实,不得漏捣。 在钢筋密集处,采用细石混凝土灌注,机械振捣有困难时 采用人工捣固配合;振捣器插点应均匀排列,不混捣,不 漏捣。控制进料,保证混凝土灌注时不产生离析。 灌注混凝土前,检查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是否正确; 严禁振捣固棒撞击钢筋,不得踩踏钢筋,以防止钢筋移位 拆模时间要根据试块试验结果确定,防止过早拆模。 混凝土灌注后按规定进行养护;拆模时不能用力过急。 注意保护棱角,吊运模板时,严禁模板撞击棱角。 备注 1 蜂窝 2 麻面 3 孔洞 4 露筋 露骨 缺棱 掉角 5 6 沉降缝 挂线安装模板,模板加固稳定不变形,以保证其直顺度或 不直顺 垂直度。 第五节 质量资料管理
第百零三条 监理单位、承包人应设专人将收集的原始质量、试验数据输入、上传到业主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质检、试验等资料。
第百零四条将资料打印规定份数,完善签字手续后存档,作为竣(交)工的原始资料。
第百零五条上传到系统中的质检、试验等数据资料既是业主计量的依据,也是竣(交)工文件的电子文档资料。
第六章 社会监督
第百零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百零七条 业主、监理单位、承包人应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密切配合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的质量检查监督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碍。
第百零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彻底整改。业主将按有关规定对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百零九条业主设“工程质量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对举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第七章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第百十条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1. 道路工程:现场监理签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 2. 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 第百十一条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其分级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序号 序质量事故类别、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质量较差、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 复费用)20 万元以下的。 直接经济损失在 150 万元~300 万元 1 质量问题 2 一级一般质量 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二级一般质量(包括修复费用)在 20 万元至 300 事故 万元之间的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 50 万元~150 万元之间 三级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 20 万元~50 万元之间 死亡 30 人以上; 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死亡 10 人以上,29 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不满1000 万元; 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死亡 1 人以上,9 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上,不满500 万元 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 重大质量事(由于责任过失造成 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第百十二条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质量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质量问题由业主负责调查处理。
第百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承包人为事故报告单位。
第百十四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业主、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在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1. 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 2 天内书面上报业主、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
2.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3 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部门,同时报业主、监理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站。
3.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 2 小时内速报省级交通厅和交通主管部门,同时报告省级质量监督站和部质监总站,并在 12 小时内报出《公
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附件三)。
第百十五条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1. 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和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第百十六条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合同段的承包人、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接方式反映原状。
第百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见附件四)
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总体要求: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及时处理:
(1) 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暂停施工,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驻地办及业主;
(2) 驻地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3) 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看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驻地办,并抄送有关方面;
(4) 若为一般、重大质量事故,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业主; (5) 业主视情况,组织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各方;
(6) 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事故隐患未消除,驻地监理工程师不能下达工程复工指令,或根据合同条款再次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的指令。
2、 “质量问题”的处理:
(1) 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在 1小时之内报告驻地办;
(2) 在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由驻地办在承包人的事故报告基础上,向业主提交经核实事故原因、事故损失及责任分析的初步书面报告;并在初步报告后的 2 天内,向业主提交详细报告;
(3) 承包人提出补救措施或修复方案,驻地办审查后报业主审批。 3、 “一般事故”的处理:
(1) 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在 1小时之内报告驻地办;
(2) 驻地办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批准或指示紧急处理措施,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关情况的调查;
(3) 在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由驻地办在承包人的事故报告基础上,向业主提交经核实事故原因、事故损失及责任分析的初步书面报告;并在初步报告后的 2 天内,向业主提交详细报告;
(4) 由驻地办会同业主、专家组成员,在取得试验、监测报告后,分析事故原因及破坏程度,制定补救措施。
4、 “重大事故”的处理:
(1) 承包人应立即在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指示下,采取紧急措施并暂停施工,在事故发生 2 小时内由驻地办电话或传真向业主报告;
(2) 在事故发生后 12 小时内,由驻地办会同业主相关部门、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责任、事故损失及其相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与验证,并签署“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报送业主;
(3) 在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由驻地办在承包人的事故报告基础上,向业主提交详细书面报告;
(4) 由业主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和专家组共同分析和判断事故机理、工程破损程度,研究补救措施或工程变更方案,在取得试验、检测报告后,提出其相应变更图纸;
(5) 承包人接收经审批的补救措施或工程变更,并经整改落实后,提出书面复工申请,经驻地办审查、业主审批后由驻地办下达复工指令后方可复工。
第百十 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改进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第百十九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提供伪证的,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质量考评及罚则 第一节 优质示范工程评选
第百二十条 为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和外观整洁优美,实现质量管理目标,本项目实行优质示范工程评选制度。优质示范工程由承包人按《优质示范工程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五)进行申报,监理单位推荐,业主确认后,发给奖牌和奖金,并在全线范围内推广。
第百二十一条 优质示范工程必须是已完工的分部或单位工程。凡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分部或单位工程不得参加评选。
第百二十二条 按照《优质示范工程考核标准》(见附件七),承包人进行自评,总分达到 90 分以上可以填报《优质示范工程申报表》。
第百二十三条 申报优质示范工程应备齐以下资料:
1. 《优质示范工程申报表》(见附件六)、《优质示范工程考核标准》(见附件七)一式两份。
2. 资料中应有八张以上工程照片,直观反映工程全貌、主体结构(关键部位)和具有代表性的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3. 工程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创优规划、质量记录资料(本款作为现场验评时备查资料,可不上报)。
4. 申报资料必须内容详尽,数据真实,手续齐备,资料齐全,文整规范,A4 纸幅。
第百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审查后,将推荐意见报业主。业主根据监理单位上报推荐项目的材料,组织有关人员对每个申报工程的有关资料进行复查,资料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现场复查。现场复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听取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及质量控制情况介绍;二是现场查看工程质量状况;三是查阅该项工程的有关资料(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检查资料)。
第百二十五条 优质示范工程评比每年一次,分别于每年九月末进行。每次评比 3 个(也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增减)。
第百二十六条 获评优质示范工程的分部或单位工程,由业主向承包人授予“优质示范工程”奖牌,通报全线予以表彰,并给予 1~10 万元奖励;同时按承包人获奖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监理单位进行奖励。
第二节 检查及考评
第百二十七条 业主将不定期地组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第百二十 业主将定期(每月)按照《质量检查季度考核评分表》(见附件八)在全线范围内进行全面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各单位季度综合考核内容。
第三节 罚 则
第百二十九条 业主对在优质示范工程评选中弄虚作假获取优质示范工程的,将撤销其命名,收回奖牌,扣回奖金并处以重罚。
第百三十条 业主对在季度考评中检查出的问题下达工程质量稽查通知,责令监理单位或承包人整改;对因监理不力、违反有关合同文件及施工规范等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隐患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的形式有:发送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责令改正、罚款,全线通报,向主管部门通报、向责任单位的公司本部通报、责令责任人调离岗位、驱逐出场。
第百三十一条 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业主将视情况对其处以每次 5~10 万元的罚款。
第百三十二条 在施工过程中,为加强过程控制,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业主将根据工程质量处罚细目一览表(见附件九)表中所列细目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百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办理。 第百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江特大桥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江特大桥扩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图
附件二: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江特大桥扩建工程三阶段专项工程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附件三:三个关键阶段专项工程质量检验申请表 附件四:三个关键阶段专项工程质量检验结果通知单 附件五: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附件六: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附件七:优质示范工程申报审批表 附件八:优质示范工程申报表 附件九:优质示范工程考核标准 附件十:质量检查季度考核评分表
附件一:
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江特大桥扩建工程 项目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江特大桥扩建工程
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项目办主任 项目办总工 工程部 计划合约部 财务部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承包人
附件二:
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江特大桥扩建工程
三阶段专项工程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一、 总则
1. 为加强工程质量的阶段性控制,实现质量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江特大桥扩建工程的路基工程、桥梁及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
3. 三阶段划分:第一关键阶段为路基、隧道初支、结构物下部;第二关键阶段为路面底基层、基层、隧道二衬、结构物上部;第三个关键阶段为路面面层、交通安全设施。
4. 本细则依据国家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 二、 检验程序、要求
1.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完成后,按照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规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抽检。
2. 监理单位接到承包人的申请后,按照监理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合格后报业主。
3. 业主接到申请后,按照规定的项目、频度(数量)及时组织全面阶段性检验。
4. 申请三阶段检验的路基、路面连续长度(不包含结构物长度)不得小于 1Km(双幅)。结构物按照完整分部工程申报,交通安全设施按标段在完成后进行申报。
5. 三阶段检验结束后三日内通报检验结果。
6. 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承包人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 检验内容及频度 第一关键阶段 1. 路基上路床
对下路床原始施工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问题段落进行开挖检查。
上路床检测项目 项次 1 检查项目 检查频度 压实度(%) 每 1Km 测 4 处,每评定段不少于 6 处 弯沉(0.01mm) 按附录 I 检查;每 1Km 测 80 ~100点 2 高程(mm) 3 每 1Km 测 4 断面 宽度(mm) 4 每 1Km 测 4 断面 平整度(mm) 5 每 1Km 测 4 处×10 尺 2. 涵洞、通道(抽检总数量的 20%) 盖板涵、箱涵检测项目 检查项目 检查频度 项次 1 2 3 4 5 项次 1 混凝土强度(MPa) 每道 10 个测区 结构尺寸(mm) 每道测 6 处 涵底流水面高程(mm) 每道水准仪检查洞口 2 处 长度(mm) 每道测 2 处 孔径(mm) 每道测 3 处 拱涵检测项目 检查项目 检查频度 每道 10 个测区 每道测 6 处 每道水准仪测洞口 2 处 每道测 2 处 每道测 3 处 每侧墙 2m 直尺查 5 处 混凝土强度(MPa) 结构尺寸(mm) 2 涵底流水面高程(mm) 3 长度(mm) 4 孔径(mm) 5 砌体平整度(mm) 6 3. 桥梁下部
特大桥、大桥抽 100%,中桥抽 50%,小桥 20%。特大桥、大桥少于 5 个墩台的逐个检查(含 5 个),10 墩台以内抽查总数不少于 6 个(含 10 个),多于 10 个墩台的抽查总数的 60%,中、小桥抽查墩台总数的 60%。
项次 1 2 3 4 墩、台身实测项目 检查项目 检查频度 混凝土强度(MPa) 每墩、台混凝土测 2 个测区,每评定单元不少于 10个测区 每墩、台测 2 个点 断面尺寸(mm) 竖直度或斜度(mm) 每墩、台纵、横各测 1 点 大面积平整度(mm) 每墩、台用 2m 直尺检查 4 柱或双壁墩实测项目 检查项目 检查频度 混凝土强度(MPa) 每墩、台测 2 个测区,每评定单元不少于 10 个测区 相邻间距(mm) 每墩、台测 1 个 垂直度(mm) 每墩、台纵、横各测 1 处 断面尺寸(mm) 每墩、台测 1 个断面 项次 1 2 3 4 注:其它形式的桥梁结构下部的检查项目和频度可参照相关规范、标准和本细则条款。 4、隧道初支
喷射混凝土支护实测项目 项次 1 检查项目 喷射混凝土强度(MPa) 检查方法和频率 喷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强度的评定方法均不同于水泥混凝土。内容按国际《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J86-85)及行业标准《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编写,两者不一致时,以国际规定为准。国际仅对重点工程采用数量统计评定,由于隧道锚喷支护为一般工程,故用非数量统计评定。 2 3 喷层厚度(mm) 空洞检测 凿孔法或雷达检测仪;每10m检测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从拱顶中线起每3m检查一点 凿孔或雷达检测仪;每10m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从拱顶中线起每3m检查一点 第二关键阶段 1. 路面底基层、基层
底基层、基层检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检查项目 厚度(mm) 高程(mm) 宽度(mm) 平整度(mm) 横坡(%) 芯样完整性描述(Φ10 检查频度 每 Km 测 4 处,每评定段不少于 6 处 每 1Km 测 4 个断面 每 1Km 测 4 个断面 每 1Km 测 4 处×10 尺 每 1Km 测 4 个断面 描述芯样密实、完整、界面结合情况 取芯筒) 2. 隧道工程 隧道总体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1 车行道宽度(mm) 2 净总宽(mm) 3 隧道净高(mm)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每20m(曲线)或50m(直线)检查一次 尺量:每20m(曲线)或50m(直线)检查一次 水准仪:每20m(曲线)或50m(直线)检查一个断面,每断面测拱顶和两拱腰3点 4 隧道偏位(mm) 全站仪或其他测量仪器:每20m(曲线)或50m(直线)检查一处 5 路线中心线与隧道中心分别将引道中心线和隧道中心线延长至两侧洞口,线的衔接(mm) 比较其平面位置 6 边坡、仰坡 坡度板:检查10处 注:净高有点不合格时,该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混凝土衬砌实测项目 项次 1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2 衬砌厚度(mm) 激光断面仪或地质雷达:每40m检查一个断面 3 墙面平整度(mm) 2m直尺;每40m每侧检查5处 3、桥梁上部
大桥抽总数量的 100%,中桥抽总数量的 50%,小桥抽总数量的 20%。对于其他型式的桥梁上部结构检测的频度和检测的项目可参照有关规范、标准和本细则条款。
桥梁总体检测项目
项次 1 2 检查项目 桥宽(mm) 桥长(mm) 检查频度 中、小桥测 5 处,大桥测 10 处、特大桥测不少于 20处 测 2 点 注:中、小桥,大桥、特大桥均指桥梁长度。 梁(板)检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检查频度 每片测不少于 2 个测区,每评定单元不少于 10 个测区 梁(板)长度(mm) 每片测 2 处 宽度(mm) 高度(mm) 顶、底、腹板厚度(mm) 每片测 2 处 每片测 2 处 每片测 2 处 注:中小桥抽 5 片梁(板)、大桥抽 10 片梁(板),特大桥抽 20 片梁(板) 桥面铺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检查频度 1 2
强度(MPa) 厚度(mm) 每座不少于 10 个测区 中、小桥测 2 点,大桥测 3 点,特大桥测 5 点 第三关键阶段 1. 路面
沥青路面层检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7 8 检查项目 压实度(%) 平整度 弯沉值(0.01mm 抗滑 厚度(mm) 高程(mm) 宽度(mm) 横坡(%) 检查频度 每 Km 测 1 处,每标段不少于 10 处 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测 每 Km 测 80 个点 每 Km 测 1 处,每标段不少于 10 处 每 Km 测 2 处,每标段不少于 10 处,上面层与总厚度分别评定 每 Km 测 2 个断面 每 Km 测 2 个断面 每 Km 测 2 个断面 注:其他路面结构型式的检查频度和项目可参照有关规范、标准和本细则执行。 2. 排水和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排水、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三阶段检验的项目、频度可参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 2004 年第 3 号文)执行。
四、 格式及内容 1. 申报格式及内容
申报格式按照附表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实测项目的具体评定(值)表进行申报。
2. 检验结果格式及内容
检验结果按附表二的格式进行通知。 五、 罚则
未经三个关键阶段专项质量检验,或检验中发现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阶段工程施工。否则,给予有关单位责令停工、通报批评等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附表三:
三个关键阶段专项工程质量检验申请表
合同段: 承包人:(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 请 检 验 段 落 范 围 (桩号、合同段) 申 请 检 验 专 项 工 程 监理工程师 意 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 业主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承包人、监理单位、业主各一份。
附表四:
三个关键阶段专项工程质量检验结果通知单
项目名称: 编号: 合同段: 根据你单位于月日提交的“三个关键阶段专项工程质量检验申请表”,项目办和驻地办已组织检测人员对申请检验范围进行了检查。现将检验结果通知如下: 驻地监理工程师: (盖章) 年 月 日 业主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承包人签收: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承包人、监理单位、业主各一份。 附件五:
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工程名称 发生地点 结构类型 直接经济损失 设计单位名称 及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名称 及资质等级 事 故 经 过 及 初 步 原 因 分 析 万元 发生时间 实物工作量 伤亡情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 及资质等级 监督单位名称 采取措施 填报单位(盖章) 报告人: 年 月 日
附件六: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施工过程中质量事故发生 同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承包人立即报告驻地办及业主 承包人暂定施工(执行停工令) 业主、驻地办现场查办 施工过程中质量事故发生 否 承包人提出补救或修复方案 业主负责组织联合调查 初步判断是否为 一般、重大质量事故 是
承包人复工 承包人复工 驻地办指示承包人复工(执行复工令) 驻地办下达复工令 驻地办审查报业主审批 否 原因是否查明 是 暂停施工 (继续执行停工令) 提交总结报告并研究拟定处理方案 附件七:
优质示范工程申报审批表
承包人: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及主要工程量 优质示范工 程 优 点 监理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签章) 业主 工程部意见 年 月 日 业主 合约部意见 项目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章) 附件八:
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
江特大桥扩建工程
优质示范工程
申 报 表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承包人 盖章)
年 月 日
优质示范工程申报表 承 包 人 工程名称及里程 (加盖公章) 申报时间 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量 分项工程评定 工程 质量 状况 分部工程评定 试验检测情况 质量保证资料 外观质量评定 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 采用“四新技术”及科 合格率 % 合格率 % 技成果情况 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和管理状况 合同履约情况
附件九:
优质示范工程考核标准(一)
工程检验检验标准及要求 1、结构尺寸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10 分); 2、表面平整、无蜂窝、麻面、漏浆、错台、露筋墩台身 及上部结构 工程 现象,内实外美,无质量通病(25 分); 3、接缝处无夹渣缝、无超过宽 0.2mm长度 0.5m的收缩裂纹(10 分); 4、沉降缝(伸缩缝)垂直,缝宽符合规定(5 分); 5、台后及锥体填土符合设计要求,锥体浆砌圆顺, 外型美观,预埋件或预留孔洞符合要求。(10 分); 桥 梁 主 体 工 程 桥面系 6、整体感观质量良好(10 分)。 1、制作与安装满足工艺和技术标准要求(2 分); 2、伸缩缝均匀一致(2 分); 3、整体结构及外观造型良好(6 分)。 1、核对优化及开工报告资料齐全完整(3 分); 2、施工日志薄准确记录施工过程(3 分); 技术3、技术交底清楚,施工过程测量资料齐全(3 分); 15 4、质检资料、检验及试验资料真实、完整、其全资料 (4 分); 5、质量评定资料齐全(2 分)。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 分); 2、各级质量责任落实到位(2 分); 质量3、单位工程质量目标、创优规划及措施具体、可5 管理 操作性强(1 分); 4、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强(1 分)。 1、环境保护规划齐全、真实(3 分); 环境保护 2、保护措施具体有效(3 分); 10 3、现场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效果明显(4 分)。 10 60 分值 名称 项目 评分 备注 合计
100
优质示范工程考核标准(二) 工程检验检验标准及要求 分值 名称 项目 评分 备注 盖 板 涵 工 程 1、盖板混凝土平整光亮、无裂纹,结构尺寸符 合设计要求(10 分); 盖板缝与边墙沉降缝在同一垂直面上(3 分); 盖板 2、3、盖板与边墙接触面应用不低于 M10 水泥砂浆 20 铺设接触面或填塞接触缝,且砂浆厚度均匀(2 分); 4、防水层铺设平整密贴(5 分)。 1、结构尺寸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8 分); 2、涵身顺直(5 分); 3、混凝土表面平整、颜色一致,无蜂窝、麻面、 漏浆、错台、露筋现象,内实外美,无质量通病, 墙身 接缝处无夹渣缝、无超过宽 0.2mm 的收缩裂纹; 35 砌体密实、砂浆饱满,大面平整、镶面石几何尺 寸符合规范要求、勾缝自然、圆顺无通缝,感观 质量良好(20 分); 4、沉降缝(伸缩缝)垂直,缝宽均匀一致(2分)。 1、出入口圆顺,排水畅通、无阻水现象(5 分); 2、出入口端翼墙砌体大面平整,勾缝自然(5 15 分); 3、锥体圆顺(5 分)。 1、核对优化及开工报告资料齐全完整(3 分); 2、施工日志薄准确记录施工过程(3 分); 3、技术交底清楚,施工过程测量资料齐全(3 分); 15 4、质检资料、检验及试验资料真实、完整、齐 全(4 分); 5、质量评定资料齐全(2 分)。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 分); 2、各级质量责任落实到位(2 分); 质量3、单位工程质量目标、创优规划及措施具体、可管理 操作性强(1 分); 附属工程 技术资料 5 环境保护 合计 4、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强(1 分)。 1、环境保护规划齐全、真实(3 分); 2、保护措施具体有效(3 分); 10 3、现场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效果明显(4 分)。 100
优质示范工程考核标准(三) 工程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及要求 分值 评分 备注 1、在优化设计后的取土场取土(5 分); 2、填料符合技术标准要求(5 分); 3、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5 分); 4、填筑分层厚度、压实密度、K30 指标符合要 求(10 分); 路堤 5、路基面平整度、路拱符合规范和验标要求 (10 分); 6、刷坡弃土处理认真合理,无明显的冲沟(5 分); 50 7、坡面平顺,边坡坡率符合设计要求(5 分); 8、坡脚排水沟线条圆顺,排水顺畅(5 分)。 路 基 工 程 防护工程 1、边坡防护类型符合设计要求(4 分); 2、使用材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5 分); 3、防护范围不小于设计(4 分); 4、感观质量良好,轮廓分明,大面平顺(5 分); 20 5、允许偏差符合验标要求(2 分)。 1、核对优化及开工报告资料齐全完整(3 分); 2、施工日志薄准确记录施工过程(3 分); 3、技术交底清楚,施工过程测量资料齐全(3 技术分); 资料 4、质检资料、检验及试验资料真实、完整、其 全(4 分); 5、质量评定资料齐全(2 分)。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 分); 2、各级质量责任落实到位(2 分); 质量3、单位工程质量目标、创优规划及措施具体、可操作性4、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强(1 分)。 1、环境保护规划齐全、真实(3 分); 管理 强(1 分); 5 15 环境保护 合计 2、保护措施具体有效(3 分); 3、现场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效果明显(4 分)。 10 100
优质示范工程考核标准(四) 工程检验检验标准及要求 分值 名称 项目 评分 备注 路 基 工 1、按照优化设计后的设计图进行施工(5 分); 2、边坡坡面平顺、坡率符合设计要求(10 分); 路堑 3、侧沟、截水沟线条圆顺,位置合理,排水顺 畅(10 分); 35 4、基床换填符合要求(5 分); 5、路基面平整度、路拱符合规范和验标要求(5 分)。 1、边坡防护设计符合要求(5 分); 2、允许偏差符合验标要求(5 分); 防护3、使用材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10 分); 35 工程 4、防护范围不小于设计(5 分); 5、感观质量良好,轮廓分明,大面平顺,勾缝 圆顺(10 分)。 1、核对优化及开工报告资料齐全完整(3 分); 程 2、施工日志薄准确记录施工过程(3 分); (路技术3、技术交底清楚,施工过程测量资料齐全(3 15 分); 堑) 资料 4、质检资料、检验及试验资料真实、完整、其 全(4 分); 5、质量评定资料齐全(2 分)。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 分); 2、各级质量责任落实到位(2 分); 质量3、单位工程质量目标、创优规划及措施具体、可5 管理 操作性强(1 分); 4、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强(1 分)。 1、环境保护规划齐全、真实(3 分); 环境保护 2、保护措施具体有效(3 分); 10 3、现场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效果明显(4 分)。 合计
100
优质示范工程考核标准(五) 工程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及要求 分值 评分 备注 砼或浆砌 路 基 挡 护 工 程 1、所有材料符合设计要求(10 分); 2、配合比及强度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10 分); 3、外加剂使用应符合设计有关要求(5 分); 4、结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符合验收 标准,结构体内实外美,混凝土表面光滑、无蜂 窝麻面和露筋现象,接缝处无夹渣缝,接缝无明 显错台;大面平整、镶面石几何尺寸符合规范要 求、勾缝自然、圆顺无通缝,感观质量良好(25 60 分); 5、沉降缝、泄水孔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反滤 层、隔水层按规定设置(10 分)。 1、回填料材料符合设计要求(5 分); 回填 2、筑应分层回填、分层压实、分层检测,其压 10 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5 分)。 1、核对优化及开工报告资料齐全完整(3 分); 2、施工日志薄准确记录施工过程(3 分); 3、技术交底清楚,施工过程测量资料齐全(3 技术分); 资料 4、质检资料、检验及试验资料真实、完整、其 全(4 分); 5、质量评定资料齐全(2 分)。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 分); 2、各级质量责任落实到位(2 分); 质量3、单位工程质量目标、创优规划及措施具体、可操作性4、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强(1 分)。 1、环境保护规划齐全、真实(3 分); 管理 强(1 分); 5 15 环境保护 合计 2、保护措施具体有效(3 分); 3、现场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效果明显(4 分)。 10 100
附件十:
质量检查月度考核评分表
承包人: 201 年 月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 评比内容 标准 得分 5分 评分标准 考评分 备注 技术交底是否及时、清楚;有发现问题一次扣 1分, 无擅自更改设计图现象 擅自更改设计图不得分 施设计文件复核及现场核对是否5分 发现问题一次扣 1 分,准确无误、是否遵守变更程序,工 虚报工程量不得分 有无虚报工程数量 技术管理 20分 是否严格测量复核制度,测量工作是否具有超前性 质保 体系 10分 内 业 资 料 20 分 5分 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方案 是否满足工程创优要求。 不满足扣5分 无方案不得分, 2分 测量工作不到位扣 2.5分,未开展复核扣 2.5分,发生一次测量事故不得分 质管机构、质管制度、质保体系、质量控制程序、创优规划和措施等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规范运作 缺一项扣 2 分,运作不10分 规范,效果不好每项扣1 分 各类技术、质检资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完善,质量记录是否真实,是否按时上报监理20分 单位或业主需要的各类资料,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分类建档编号。 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测试4分 原 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材生产料 进场材料是否符合验收程序,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3分 控许可证、制 告单是否齐全 10 各类材料的使用是否具有可追3分 分 溯性 试验检测方法和手段是否正确 检测频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有关规定 4分 3分 缺项或不真实每处扣 1 分,不完善每处扣 0.5 分 有不符合扣 1 分,使用不合格材料一次不得分 验收程序不符合扣 1 分,三证不齐全每项扣 0.5分 一次不符合扣 1 分 缺一次扣 1 分 项目 检验10分 质量评定30分
评比内容 标准 得分 评分标准 考评分 备注 检测记录是否完善、数据是否真实 3分 记录不完善一项扣 1分,数据不真实不得分 发生不合格工程不得分;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克服20分 发现一处质量通病扣 1 质量通病、外观质量是否美观 分 结构物成品保护是否完好无损 5分 损坏一处扣 1 分 质量事故的上报、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合计 5分 分 隐瞒不报一次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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