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未处理好可以先赔车损,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
发生人身事故之后,不管是想要获得人身损害赔偿,还是获得车损赔偿,都需要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请求。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处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两车交强险、事故认定书原件等;
2、病历卡、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医疗等;
3、事故前一年暂住证、事故前一年社保缴费记录、鉴定费、鉴定意见书、交通费、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车损险包括以下:
1、车损险,因为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保险事故而导致的车辆受损;
2、自燃险,因为本车线路、电器、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载货物自身原因导致起火,造成被保险车受到的损失;
3、玻璃险,主要可保被保险车只有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发生的破损;
4、盗抢险,可保被保险车受到保障范围内的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过程当中受到的损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