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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企业能否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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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进行清算的,破产企业可以作为被告应诉,而原告只能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提起诉讼。人民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企业有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要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后,诉讼方可继续,所以破产单位是可以成为被告的。

一、清算正在执行中不可操作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果已经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那么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而不是终结。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二、公司清算的程序应该怎么走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

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先后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先后的规定是清算在前,解散在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司解散清算程序为:

1、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布破产后,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破产企业财产,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负责人民的行为和报告;

3、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结束。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应当向告清算分配情况,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止。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成,企业法人依法终止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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