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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条款中是否应该约定合伙人之间的优先购买权?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优先购买权条款。而对于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人之间存在特殊利益关系,更需要在转让条款中约定优先购买权,以保障合伙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优先购买权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转让合伙权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等事项”。

因此,在合伙企业的转让条款中,应当约定合伙人之间的优先购买权,以保障合伙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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