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优先购买权条款。而对于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人之间存在特殊利益关系,更需要在转让条款中约定优先购买权,以保障合伙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优先购买权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转让合伙权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等事项”。
因此,在合伙企业的转让条款中,应当约定合伙人之间的优先购买权,以保障合伙人的利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