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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证明丈夫的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证明如下:

1、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

2、债权凭证、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

3、若是用于、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还可以提供的办案记录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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