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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合同有哪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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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需役地人和供役地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地役权期限;

4、费用;

5、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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